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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基药采〔2011〕55号关于增补挂网产品的医用耗材申报企业递交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7/8
摘要: 【四川】川基药采〔2011〕55号关于增补挂网产品的医用耗材申报企业递交相关文件的通知 四川 2011/7/8

各申报增补挂网产品的医用耗材企业:

目前,正进行我省挂网各类别医用耗材(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神经介入、外周介入、电生理、吻合器、疝修补材料、超声刀刀头)的增补产品挂网限价确定工作,为了限价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需各相关企业进一步提供产品实际采购价格信息、成交价格信息、执行标准等信息,请各相关企业予以配合。

由于部分产品的特性、结构、材质等在注册证中没有详尽描述,需要企业提供产品执行标准中的有关内容,以便确定合理限价。产品执行标准须有国家药监局印章且在有效期内。若企业产品注册证已经准确反映产品特点等内容则不必提供产品执行标准。是否提供执行标准请企业酌定。

请提供执行标准的企业将最能反映产品特点的描述制成电子版,与完整的纸质执行标准原件一并递交,工作人员确认电子版内容与纸质一致后,退还完整的纸质执行标准原件。

为了保证企业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价格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各相关企业在网上下载《承诺书1》或《承诺书2》,

填好后加盖企业鲜章报送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耗材部。

提供执行标准的企业填报《承诺书1》;提供执行标准的企业填报《承诺书2》。

附件:承诺书

userfiles/fujian1.doc

userfiles/fujian2.doc

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