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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药采联办〔2011〕36号关于确认挂网医用耗材最高限价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7/11
摘要: 【四川】川药采联办〔2011〕36号关于确认挂网医用耗材最高限价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四川 2011/7/11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我省挂网医用耗材最高挂网限价动态调整工作涉及10个类别(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神经介入、外周介入、电生理、人工晶体、吻合器、疝修补材料、超声刀刀头)的挂网产品,经过实际采购最低价格公示及价格核实程序,现已经对相关产品作出了新的挂网限价,请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按如下要求确认新限价。
一、价格确认主体
国产产品限价确认主体为生产厂家;进口产品限价确认主体为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注册代理”或上述两机构之一委托的一级代理商。
二、经办人所需证件
(一)价格确认主体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限价确认的时间、地点
限价确认时间:本通知公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限价确认地点: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6107室。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6139750
附件:待确认产品目录及价格确认主体信息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