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衡阳市中心医院数字化胶片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 ||
省份/直辖市 | 湖南 | 地区 | 衡阳市 |
采购单位 | 衡阳市中心医院 | 联系方式 | 蒋崇辉 13507340925 |
代理机构 | 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吴志成 16670962990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衡阳市中心医院数字化胶片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4)-030138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数字化胶片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00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00二、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30.0 | 投标单位提供同一行政区域内含有综合三甲医院、综合二甲医院、乡镇卫生院三个级别医疗机构影像互联互通互认工程案例,每提供一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医院级别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企业实力1 | ?30.0 | 投标人提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颁发的“影像云”的测试评估证书得30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企业实力3 | ?30.0 | ?投标人获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颁发“认证级解决方案开发伙伴(ISV/IHV)”证书得30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30.0 | 投标单位提供全国范围任何一个行政区域内含有综合三甲医院、综合二甲医院、乡镇卫生院三个级别医疗机构影像互联互通互认工程案例,每提供一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医院级别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企业实力1 | ?30.0 | 投标人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是企业实力的重要部分,投标人需提供ISV(独立软件开发商)和IHV(硬件开发商)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计30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延伸服务 | ?3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延伸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针对本项目需提供安全便捷的影像诊断交流平台;2、支持多家医疗机构接入数字影像诊断平台,并方便扩展;以上基本项缺任意一项(没有单独列章节进行说明的)计 0 分;方案包含以上基本项的计10 分,再继续按以下标准进行分档计分:(1)延伸服务内容清晰、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20分;(2)延伸服务内容比较全面、基本可行,得15分;(3)延伸服务内容有但不全面、基本可行,得5分;(4)未提供延伸服务内容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