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稳步实施和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批将对“常用医用高分子及注射穿刺类”低值耗材及“临床血液和体液检验”的试剂进行网上集中采购,凡是愿意参与集中采购工作并生产上述品种的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印章)、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于2010年 9月15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到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自治区卫生厅3楼。
联系人:杨静、苏雅莉
联系电话:0991-8560051、0991-8521731
201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