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采购 > 【新疆】关于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生产企业维护信息的通知
【新疆】关于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生产企业维护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9/7
摘要: 【新疆】关于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生产企业维护信息的通知 新疆 2010/9/7

各生产企业:

凡已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的生产企业,请登录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http://www.xjypcg.com.cn),点击左侧医用耗材与检验试剂项下的资审报价平台,进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选择2010年第一批医用耗材拟采购目录或2010年第一批检验试剂拟采购目录,进行操作:

第一步:进入系统菜单项下企业信息维护,填写企业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提交;请注意保存并提交后将不能修改,底色为黄色是必填信息。

第二步:点击企业产品维护下增加本企业产品,点击添加新产品,维护品种详细信息,保存并提交;请注意保存并提交后将不能修改,只能删除产品信息重新填写,底色为黄色是必填信息。

第三步:点击导出至EXCEL,可将本企业维护品种导出。

详细操作过程请参阅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的操作帮助。请各生产企业于2010年9月20日19点之前(北京时间)上网维护信息,以便下一步工作顺利进行。

:就“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文件”附件4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生产企业资质材料构成”中关于“全国每一个省(直辖市)提供1家三甲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盖红章)”的具体说明:

1、若生产企业具备配送资质和能力直销本企业产品到三甲医院需提供供货发票复印件(盖医院和生产企业的红章);

2若生产企业委托经营企业配送本企业产品到三甲医院,需提供经营企业给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盖医院和经营企业的红章)、生产企业给经营企业供货票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红章)或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之间产品(含价格)的供货合同(盖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红章)。

关于此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的所有信息,我们将分期分批挂网公布,请各相关企业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991-85600510991-8521731

联 系 人:陈蕾、苏雅莉

年九月八日

201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