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采购 > 【四川】川药采联办〔2011〕4号关于注射器类医用耗材申报企业确认其产品挂网限价的通知
【四川】川药采联办〔2011〕4号关于注射器类医用耗材申报企业确认其产品挂网限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5
摘要: 【四川】川药采联办〔2011〕4号关于注射器类医用耗材申报企业确认其产品挂网限价的通知 四川 2011/1/25
各注射器类医用耗材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低值医用耗材网上限价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药采联〔2009〕44号),已制定最高采购限价的我省第一批注射器类产品,已经挂网并于2010年10月23日起执行最高挂网限价和临时零售价;现已根据《2010年四川省已挂网限价销售医用耗材限价动态调整、增补产品限价确定方案》(川药采联〔2011〕2号),制定了补充申报和第一批因故未能制定挂网限价的企业产品的最高采购限价,请各相关企业按时到场确认。现就最高采购限价确认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18日每个工作日;
二、确认地点: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大厅(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
三、确认经办人所需证件:企业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鲜章)、身份证(复印件);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产品在川挂网。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 86136201、028-86131165 。
附件:四川省挂网医用耗材(注射器类第一批)产品及挂网均价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