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连云港市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评审办法
摘要: 2011年连云港市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评审办法 2011/12/26
为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活动,维护集中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根据(LYGWZ-2011)《2011年连云港市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原则和要素,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
3、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证临床使用安全的原则;
4、兼顾不同医疗机构在使用上的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就医需求;
二、评审流程及步骤
1、评审专家集中评定产品基准价,在首次报价时进行基准价限价报价。
2、本次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及试剂分二个层次分别评定:
(1)国产产品
(2)进口产品。港澳台产品纳入进口产品层次。
3、报价解密后,按照质量层次进行分流,同一质量层次同一目录超过(含)3个厂家的,进入网上竞价流程;同一质量层次同一目录未超过3个厂家的,进入议价流程。
4、网上竞价:
网上竞价分两天进行。2011年12月22日及23日 9:00-17:00进行网上竞价,每日18:00后,响应企业可以通过 http://supply.ecarechina.com/了解相应时段内,各响应企业的最新报价情况。竞价期内,响应企业可以多次变更以往所报价格,但次日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日报价。
5、议价:
2011年12月26日进行面对面议价,各企业具体时间段详见后期通知。
6、网上竞价及议价谈判后,进行专家投票及综合评审。
三、入选限额:
1、同一质量层次同一目录超过5个(含)厂家的,最多入选数量不超过4个。
2、同一质量层次同一目录低于4个(含)厂家的,最多入选数量不超过2个。
3、对于同类品种,产品性能组成、临床使用效果无显著差异的,综合评审中,原则上低价入选